海关总署:11月1日起出入境职员免于填报瘦弱申明卡

海关总署通告2023年第151号(对于优化调解瘦弱报告方式的海关通告)

凭证《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着实施细则的无关纪律,海关总署抉择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总署职出入境职员免于填报《中华国夷易近共以及国出/入境瘦弱申明卡》,月日但有发烧、起出咳嗽、入境呼吸难题、免于吐逆、填报腹泻、瘦弱申明皮疹、海关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盛行症症状,总署职或者已经诊断患了熏染性疾病的月日出入境职员须自动向海关妨碍瘦弱报告,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检测、起出盛行病学审核、入境医学排查、免于采样检测等卫生检疫使命。填报若有含蓄或者规避检疫的,将担当响应法律责任;引起检疫盛行症转达概况有转达严正危害的,担当响应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0月26日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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